江苏科技大学2023年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时间:2023-06-04 阅读:41
江苏科技大学
镇江 高校

因工作需要,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

(一)岗位名称:财务处工作人员

(二)岗位类别: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人数:2人

(四)招聘对象:不限

(五)学历学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六)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专业须为经济类、工商管理类、税务税收类、审计类专业(详细专业参见《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同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为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

(七)其他资格条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

(八)其他说明:此岗位需要节假日经常加班。

(九)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毕业生一致。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6月2日

2.资格初审:2023年5月26日-6月3日

3.陈述申辩:2023年5月26日9:00-6月5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5月26日9:00-6月5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电子邮箱网上报名的形式,电子邮箱地址:jkdcw@***。

1.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江苏科技大学2023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

2.报名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箱附件提交,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3年的应届毕业生若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外语水平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表上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证明材料提交原件的彩色清晰扫描件,且须扫描成1个pdf文件(总大小不超过5M),并以“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

3.应聘人员将《报名信息表》和有效证明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应聘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注为“应聘岗位+姓名”。

4.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和提供附件,内容填写不全、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未按要求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未成功。

5.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将收到资格初审合格(不合格)的电子邮箱或手机短信答复。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联系,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各项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学校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核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学校相关部门对确定符合应聘资格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验:本人身份证、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3年的应届毕业生若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外语水平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表上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二)考核

1.考核方式包括笔试(专业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2.考核时间和地点以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上公告、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3.考核内容不设范围,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4.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占比为60%,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5.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6.根据笔试(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该岗位实际通过人数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面试成绩占比为40%,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8.总成绩计算方式: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达60分为合格。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学校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个人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含未按时完成),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科技大学办理有关人事代理录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财务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4401036(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84401516(江苏科技大学财务处)

八、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科技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1-84402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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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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